2026.01.13
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利用2,5-二氯苯胺生产装置技改生产硝基苯胺系列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12.12验收报告--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利用2,5-二氯苯胺生产装置技改生产硝基苯胺系列产品项目.pdf
2026.01.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开“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利用2,5-二氣苯胺生产装置技改生产硝基氨基系列产品项目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为2022年7月20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问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026.01.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开“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利用2,5-二氧苯胺生产装置技改生产硝基氨基系列产品项目的调试日期:调试日期为2022年7月21日-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026.01.13
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利用2,5-二氯苯胺生产装置技改生产硝基苯胺系列产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已委托辽宁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拟对项目进行报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建于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区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利用2,5-二氯苯胺生产装置技改生产氯苯胺系列产品,在保持原产品生产工艺的基础上,替代原有2,5-二氯苯胺产能,技改后年产2,5-二氯苯胺2000吨,新增年产2000吨3,4-二氯苯胺。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
(一)环评报告报批稿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环评报告报批稿及公众参与说明见网络连接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zcHYJ8kLMAGECY9JquIHg 提取码:i03c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以下邮箱,也可以通过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联系方式和联系单位
建设单位: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29-3025788
电子信箱:lxn0515@126.com
2022年5月23日
2026.01.13
葫芦岛天宝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镇大白马石村。公司主要生产4-氯苯胺、4-硝基(苯)酚产品,主要排放污染物有废气、固废。公司自2017年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排放污染物。因企业停产未能实施清洁生产工作。根据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在企业恢复生产前向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并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工作。
葫芦岛天宝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